產品詳情
爆閃警示裝置多用于高速公路分道口、收費站安全島、轉彎道等存在安全隱患的危險路段或橋梁,以及霧氣大、能見度低的山區路段,提醒司機注意安全駕駛,并實現行車誘導警示功能。減輕道路交管部門的管理壓力、降低一次事故避免二次事故的發生、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和行車舒適性,全力保障駕乘人員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技術參數:
1、結構主體應采用一體化機箱設計,集成紅藍爆閃燈、文字提醒模塊、通信模塊及太陽能供電系統(太陽能電池板可外置);
2、主體結構宜采用鋁材;表面非紅藍爆閃燈和文字區域采用黃色或黑色工程級反光貼膜;
3、結構主體寬度應≤60cm、高度應≤100cm;
4、紅藍爆閃燈各 2 組布設在裝置上部;文字提醒模塊“停”字燈板布設在裝置下部;
5、紅藍爆閃燈亮度≥5000cd/m2;紅藍爆閃燈閃爍頻率≥5Hz,交替閃爍時長比為 1:1;單個組件的邊長≥15cm;
6、 文字提醒“停”字預警常亮,亮度≥5000cd/m2;字寬、高均應≥30cm;組成“停”字的 LED 燈珠數量≥100;
7、 設備無線通信半徑≥1000m;
8、布設范圍內任意設備損壞,不影響系統內其他裝置正常運行;
9、爆閃警示裝置從接受指令開始工作開始,連續工作時間≥6h;
10、設備配置語音模塊,語音功放≥25W,聲壓級≥100 分貝;
11、正常情況下設備不開啟,在接收到特殊情況指令或手動開啟后,開啟爆閃和文字提醒功能;
12、防護等級不低于 IP55;
13、文字提醒功能:誘導模塊具有文字提醒功能,可黃色或者紅色顯示“停、雨、雪、霧、冰、風、紅叉”等文字或圖示進行告警,字高32厘米
14、可遠程語音提醒:可以實時的發布相對應的語音內容,或者開啟爆閃功能以及文字預案對后方來車進行提前預警。
15、碰撞預案:具有碰撞事件實時上傳功能,并將碰撞事件樁號點位信息上傳后臺聯動監控系統調取圖像信息。
16、自動發布預警方案:通過系統平臺設置需要監測路段坐標位置,當該路段發生擁堵、事故、大雨、大霧時,自動播放交通文字預案,提醒司機安全駕駛,該路段恢復暢通后,將自動恢復原先播放的節目內容,從而實現無人值守自動發布信息的功能;支持遠程回讀當前播放的節目內容,支持緊急插播路況信息。
17、可遠程控制:具有本地控制、遠程控制、自動控制功能。當監控中心切換到自動控制時,智能分控箱可根據能見度實現對爆閃警示燈的自動分級控制。當高速公路監控系統或者路面巡邏力量發現交通事故或者發生災害導致道路出現風險時,指揮中心管理人員可采用遠程控制的交通誘導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