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廈門市建設局出臺意見,規范非本市國有企業在廈投資的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活動。
廈門市明確了非該市國有企業在廈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管理中的相關問題,包括資格審查方式、評標辦法、評標委員會組成和招標時間等。非廈門市國有企業在廈投資的國有資金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等的招投標活動可以采用資格后審,也可以采用資格預審。采用資格預審的,資格預審辦法提倡采用合格制,如采用有限數量制的,資格預審文件應明確,當通過詳細審查的申請人多于一定數量的家數時,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限定為該數量的家數。前述“一定數量的家數”應不少于7家。勘察招標,招標人可以選擇隨機抽取法或綜合評估法。設計招標,招標人可以選擇記名投票法或排序法或綜合評估法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評標委員會推薦不超過3名中標候選人,并標明排序。施工招標,招標人可以選擇小項目施工簡易招標法、先評后抽的經評審最低投標價中標法或綜合評估法。采用綜合評估法的,評標辦法可以參照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制定的《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2015年版)》相關內容執行。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根據《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七條和《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規定組建,其中招標人的代表不超過評標委員會成員總數的1/3。設計招標,從發售招標文件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應不少于20日。
來源:中國鋼結構資訊網